根据《日照市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规定,对终确定的报考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五莲县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终确定的报考缴费人数没有达到原招考计划的3倍,故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特此公告。
| 招考单位 | 招考职位 | 职位代码 | 原招考计划 | 报考缴费人数 | 核减后计划 |
| 五莲县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 11101109111 | 3人 | 8人 | 2人 |
|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 司法警察 | 11101110110 | 2人 | 4人 | 1人 |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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