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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半年四川攀枝花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进入阅读模式

2020上半年四川攀枝花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06-09 15:25:46| 来源:中公教育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按期毕业并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凭证书办理录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止2020年6月11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3.年龄在18-35周岁(1984年3月1日至2002年6月11日期间出生),2020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40周岁(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攀枝花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责任编辑:张凤娇)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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