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四川公务员 > 备考资料 > 法律专业知识 >

四川公务员民法章节重点:民事法律关系进入阅读模式

四川公务员民法章节重点:民事法律关系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08-23 13:59:50| 来源: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述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规范的、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对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加以调整的结果。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民事法律关系有以下特征:

1.主体地位平等;

2.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对等;

3.权利救济和补偿性。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就是构成民事法律关系应当具备的因素。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项。

1.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 法人和参加到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国家。主体的法律价值在于确定利益的享有者,使每一个在法律上 应当有独立利益者成为法律上的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思,在不违反法律的条件下通过享有权利和 承担义务,享受其个人生活利益。

2.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3.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 括物、行为、智力成果和其他权益(如人身利益)。随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展,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 种类还会不断增加。

1 2 3 4 5

(责任编辑:lwn35839)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