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辽宁公务员 > 备考资料 > 行测 > 数量关系 >

2017辽宁行测技巧:掌握特值法的奥秘进入阅读模式

2017辽宁行测技巧:掌握特值法的奥秘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6-11-03 09:02:49| 来源:中公教育 邹文文

其次,当题干中具有A=形式的公式,并且A、B、M三个量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时候是可以使用特值法的。在A=公式中,当一个量是已知的,或者说是固定的,那么剩下两个量其实是成正比或者成反比,一一对应的。当设出某个量为特值,那么最后一个量自然就固定了。而这两个量到底是多少并不对已知量造成干扰。所以这时候就可以用特值法。

由于含有A=形式的公式非常多,所以这种应用环境是非常广泛的。比如在行程、工程、利润、浓度、买卖等问题中都可以广泛应用。举例:已知小明要买A、B两种糖果,单价分别为4元、6元。小明买A、B两种糖果的钱数是相同的,求A、B糖果的平均价格。因为这是买卖问题,含有单价=的公式,并且题干只知道单价,所以必然可以用特值法。知道的是单价,所以我们可以设总价格或者数量。我们应该设不变量为特值,这样有利于计算,所以设总价格。而总价格是分子,将要去除以数量或者单价这些分母,所以最好把分子设为分母的最小公倍数。设A和B的总价格都为12元,A数量是3,B数量是2,一共数量是5,平均单价是4.8元。

由例题可以看出,在A=形式的公式中,若知道其中一个量,就需要把剩下两个量中的不变量设为特值。若设分子为特值,就设为分母的最小公倍数若设分母为特值,最好设为1或者100,以利于计算。

1 2

(责任编辑:mjcb_tmj)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