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计考试 > 中级会计职称 > 备考资料 > 经济法 >

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汇总: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进入阅读模式

2021年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汇总: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12-25 15:22:40| 来源:中公财经

你开始2021年中级会计备考了吗?想要拿下中级会计,需要付出相应的努力才行!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年中级经济法知识汇总: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每天记忆一个知识点!

2021中级会计经济法知识汇总: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

  类别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1 重大误解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 胁迫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 欺诈 (1)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 显失公平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提示】以上情形,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中级经济法知识点:可撤销法律行为的种类,想要了解更多中级经济法考点,请持续关注本站。中级会计考试网不仅向大家提供中级会计考试资讯,更有中级会计证书培训精彩课程,查看中级会计师培训课程。点击加入>>中级会计备考交流群,群内会每日分享资讯及备考资料哦!

(责任编辑:张凤娇)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