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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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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5 10:10:03| 来源:

身为会计人,我们要时刻关注身边的工作热点,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下面,会计实操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会计实务热点内容是: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

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5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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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全面营改增后,纳税人是否需要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开具发票?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3255681/c5139305/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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