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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经办流程图(含注册会计师)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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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11:33:05| 来源:中公会计

根据2018年5月发布的《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实施办法》:对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以及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资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户。

相关落户经办流程图如下:

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经办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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