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会计考试 > 会计从业资格 > 备考资料 > 备考指导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要点: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进入阅读模式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要点: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的区别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5-09-23 13:50:59| 来源:中公会计

一、权责发生制(应计制)

1、权责发生制亦称为应收应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收入已经实现,费用已经发生,并应由本期负担为标准来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

2、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凡本期内实际发生并应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无论其款项是否收到或付出,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不应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收到或支付,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因此,采用权责发生制,在会计期末必须对账簿记录进行账项调整,才能够使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存在合理的配比关系,从而可以比较正确地计算企业的本期盈亏。

3、优点及适用范围。权责发生制能够真实地反映当期的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更加准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经营成果。因此,它在企业会计中被普遍采用。

二、收付实现制(现金制)

1、收付实现制是一种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关于收入和费用这两个会计要素的计量基础。收付实现制亦称实收实付制,是指在会计核算中,以实际收到或支付款项为确认本期收入和本期费用的标准。

2、根据收付实现制原则处理会计业务时应做到以下两点。其一,凡本期内实际收到的收入和支付的费用,无论其是否应归属本期,均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处理;其二,凡本期未曾收到的收入和未曾支付的费用,即使应归属本期,亦不应作为本期的收入和费用予以处理。

因此,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处理手续比较简便,会计核算可以不考虑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的存在。

3、缺点及适用范围。收付实现制不能正确地计算和确定企业的当期损益,缺乏合理的收支配比关系。因此,它只适用于业务比较简单和应计收入、应计费用、预收收入、预付费用很少发生的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团体等单位。

三、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区别和联系

1、联系:其联系是二者的目的均为正确计算和确定企业的收入、费用和损益。

2、区别:二者之间的主要区别是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标准不同;对收入与费用的配比要求不同;会计期末处理方法不同;各会计期间计算的收益结果不同;核算过程中设置的账户设置不同;各自的优点缺点不同;适用的范围不同等。

更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您可登陆中公会计为大家推出的在线模考系统,系统内提供历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您可点击进入练习:历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及答案系统,也可加入中公会计2015年北京会计从业考试交流群:211946592,群内还可进行每日一练等。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教材电子版汇总

2015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

2015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知识点汇总

获取更多会计报考资讯,备考资料,模拟试题请关注中公会计新浪微博官方微信主页:

新浪微博

官方微信

 

(责任编辑:)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咨询电话

400 6300 999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