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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关于发放省直2012年度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电子证卡的通知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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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31 14:33:45| 来源:

省直2012年度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

在省直(省财政厅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华安街14号)报名参加2012年度第三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2116日至16(周六日休息)到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21号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审批中心领取会计从业资格电子证卡。

在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的合格考生请咨询当地会计管理机构发证事宜。

参加2011年度报名合格考生不在此次发放范围,报名合格人员在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完毕后统一发放纸质证书,请注意查看河北省会计信息网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会计处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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