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社会保险的基本内容。
(十)保险市场
1.保险市场的构成与分类;
2.保险市场的组织形式及其特点;
3.保险的需求与供给。
(十一)保险监管
1.保险监管的机构、目标和方式;
2.保险监管的基本内容,含保险组织监管、保险财务监管、保险经营监管、保险中介监管各自的内容。
(十二)保险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四)。
(十三)近年保险领域热点、重点问题
附件:保险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
面向保险公司、保险监管机构、灾害预防和控制机构、社会保障组织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备经济学基础,德才兼备的,从事风险评估与管理、保险产品设计、保险精算、保险财务管理和保险运营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保险专业人才。具体要求为:
1.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现代化服务。
2.较好地掌握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备较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掌握保险基本原理,具备从事保险职业所要求的知识.思维.方法和职业技术。
3.具备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统筹决策.组织管理和业务实施能力。能综合运用保险和其他专业知识,独立从事涉及保险实务及运行工作,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原标题:2022年硕士研究生初试参考书目
文章来源:https://yzb.btbu.edu.cn/sszs/37dab3e2bf3e4a05b8990eee2cbac2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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