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信息公开
(一)复试名单公布
学院确定复试名单后要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复试专业名称、复试时间安排等。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将在研究生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拟录取专业名称等。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复议制度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或学校纪委监察处提出实名申诉或举报,对申诉或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学院按程序组织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向考生公布。
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委监察处,电话:0539-7258030,
Email:jw@lyu.edu.cn;
六、其他说明
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须确保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或学习资格。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临沂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3月23日
原标题:临沂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s://yjsc.lyu.edu.cn/2021/0323/c5046a173077/page.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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