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调剂
(一)基本要求
调剂生要符合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调剂工作要求。调剂考生的调出和调入专业均需“双过线”,即:考生的分数均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我校专业所在学科国家2021年A类地区研究生复试的基本要求。申请调剂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确保选出优质调剂生源参加我校复试。具体调剂要求详见各学院的调剂实施细则。
(二)调剂程序
调剂考生要在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填报调剂信息。我校调剂系统开放、关闭的时间将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开。招生学院审查调剂资格后,将在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内做好相关的调剂操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发送录取通知后逐一落实并征求考生意见,调剂考生要在发放录取通知后的4小时内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点击确认录取信息。逾期则认为考生个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计算出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
考生的入学考试加权总成绩具体计算公式: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成绩+加分)×0.2×60%+复试总成绩×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各个专业考生进行排序。凡接收调剂生源的专业,调剂考生需和一志愿考生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专业素质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领域)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按照2021年各专业招生计划初步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名额由学校统筹。
(四)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①复试成绩不合格者;②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者;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④体检不合格者;⑤应届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⑥因违反国家、省和临沂大学有关规定,需取消录取资格者;⑦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纪作弊或隐瞒重要信息或者弄虚作假者。
(五)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发送录取通知后逐一落实并征求考生意见,所有考生必须在录取通知发送后的4小时内接收并回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递补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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