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研 > 考研信息 > 考研复试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进入阅读模式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3-29 15:37:06| 来源: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五)复试形式

主要采用钉钉(DingTalk)双机位视频形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https://www1.cugb.edu.cn/gdetail.action?id=28996)。

(六)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和跨学科类别加试。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填写《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2)并提交(提交方式见“复试缴费及材料提交”)。

2. 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形式为写一篇不少于1000单词的英语自述,具体内容包括:本科阶段修过的所选方向(语言学/文学/翻译)相关课程、翻译实践经历(如有)、本科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未来的学业规划等。英文自述须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1年硕士生复试笔试专用答题纸”(附件3)上作答,提交word文档。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英文自述,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者,视为主动放弃专业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计为零分。

3. 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全英语即兴问答与评委匿名计分的方式进行,考查内容与分值分布:思想政治素质(20%)、英语语言能力(30%)、专业知识(30%)、逻辑思维(20%)。

4. 复试时长为20分钟/人,包括英语自述的口头陈述(需配PPT,时长5分钟)和综合素质面试(15分钟)两部分,均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中进行。

5. 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在网络远程复试系统中,以限时作答的方式,加试《学术英语写作》与《应用文写作与翻译》笔试科目。《学术英语写作》考试时间为:4月5日15:00—15:40;《应用文写作与翻译》考试时间为:4月5日15:40—16:20。

6. 复试环节全程录像,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七)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入最终成绩。其中,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70%。

2. 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加权)+ 复试成绩(加权)组成: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八)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见我校2021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的“加分政策”部分)。

四、复试缴费及材料提交

(一)第一志愿考生须于3月27日上午8:00前在“智慧研招”系统中完成复试缴费及材料提交。考生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试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逾期未完成者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

1. 登录系统后,点击“复试缴费”菜单,缴纳复试费;

2. 点击“电子材料”菜单,将下列材料的电子版以附件的形式压缩打包上传至系统中:

①上述资格审查1-7项中与本人相关的材料,并按上文序号标号;

②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③填写了个人信息的《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附件4);

④填写了个人信息的《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笔录记录表》(附件5)。

(二)第一志愿考生须在4月1日上午8:00前将专业知识笔试答卷(即英文自述)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提交至邮箱wyyj@cugb.edu.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为:“姓名+考生编号后四位+专业知识笔试答卷”。

(三)申请调剂考生的材料提交时间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公告》。

五、录取工作

(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数、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以总成绩排名先后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分数相同者,按照其复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二)通过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核查,发现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须在4月30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说明。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考生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凡经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检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的拟录取考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五)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 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 面试或笔试成绩不合格者;

3. 体检不合格者;

4.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科目不合格者;

5. 考试作弊者;

6. 提供虚假材料者;

7. 其他违反国家和我校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1 2 3

(责任编辑:考研网编)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中公考研网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中公考研官方微博
咨询电话

400 6300 966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