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考查科目为民法学、刑法学。复试专家小组根据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学科专业特点各设考查试题库,对试题进行编号。考生在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即时作答。
考官根据考生的作答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50%)计入复试总成绩。
⑶英语听说能力考查评分规则(100分)
测试考生运用英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考查形式采取讨论有关话题或对话。
考官根据考生的作答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10%)计入复试总成绩。
⑷思想品德考查评分规则(合格/不合格)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通过与考生交谈给出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面试组织实施
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依据系统操作手册完成试题录入、考场管理、面试考官管理、复试考生管理等。
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实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除外)、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四)总成绩计算及拟录取名单确定
考试总成绩Z=初试总成绩C×60%+复试总成绩F×40%。
初试总成绩C=(政治+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政策加分)÷5
复试总成绩F=综合素质考查×40%+专业研究能力与水平考查×50%+英语听说能力考查×10%
严格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公布的剩余计划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成绩、统考单科成绩,以确定最终排名。录取意见分为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建议不录取三类。拟录取名单由法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定,组长签字并加盖法学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示。
(五)公示
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研究生院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应于3小时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并在研究生院网站(grad.aqnu.edu.cn)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因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等原因),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六)考风考纪及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1)考风考纪
每个复试考生均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采取双机位等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监控,严防“作弊”。考生须经实人验证进入远程面试系统,面试中考生须匿名。
复试录取工作遵守保密纪律,坚持回避原则。
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法律责任。
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行为,可进行举报。举报由学校复试录取督查组受理和核实,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电话:0556-5300053,邮箱:jiwei@aqnu.edu.cn
(2)突发事件处理办法
复试专家小组提前组织模拟演练,制定法学院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预案,确保复试过程中安全、顺畅、稳定。
四、复试安排(待学院另行通知)
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1年3月25日
原标题:法学院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s://fxy.aqnu.edu.cn/info/1059/292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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