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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药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进入阅读模式

重庆大学药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1-03-26 14:35:04| 来源:重庆大学

(6)收取复试费: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25 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

(7)体检:

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于4月底前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cqu20200426@163.com,学生入学时在校医院进行复检。

四、调剂

学院2021年不接收调剂考生。

五、录取工作

1、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于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无误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2、成绩计算及排序方式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专业基础能力测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

(3)总成绩排序

最终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遇同分,依次按初试总分、统考科目总分排序。

3、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历任一加试科目低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6)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4、学校于规定时间内发录取通知书。非定向考生必须是人事档案已调到学院审查合格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定向考生须在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后,方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六、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678452。

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相关规定执行。此细则由药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470。

重庆大学药学院

2021年3月24日

原标题: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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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考研网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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