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考生将以下复试材料按照顺序打包成为一个压缩文件,在3月26日17:00前发送到学院邮箱:xwyz@cqu.edu.cn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邮件主题和附件命名为:考生姓名+考生编号。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扫描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请作书面说明);
4.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附件1);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及扫描件;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扫描件(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未按时间提交材料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复试。若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复试费用
复试费 150 元/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25 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
八、体检
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于5月31日前发送至学院邮箱。
九、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复试中出现作弊、代考等违反考试、考场规定;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5.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6.体检不合格者;
7.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管理规定。
十、复试监督与复议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所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678272
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1]27号)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
2021年3月24日
原标题:新闻学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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