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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节选)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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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6 09:30:11| 来源:北京协和医学院

五、复试注意事项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各学院或学系可自行制定考核方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硕士考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加试两门本专业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资格审查不合格、报考材料弄虚作假不予录取。

(五)全院校不破格复试线下生。

六、录取

(一)院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院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初试总成绩(折合百分制)与复试成绩(百分制)按50%、50%权重相加。

(三)复试结束24小时内在院校研招网公布复试结果。公布内容为:

1.相关专业招生计划。

2.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

3.每位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及排名。

4.拟录取考生名单。

(四)拟录取人员的确定步骤:

1.以入学考试总成绩(简称总成绩)由高到低向下排序。

2.按招生计划数顺序确定拟录取考生。

3.拟录取考生以总成绩排序选择培养单位。

4.由培养单位教育部门负责录取考生双向选择导师。

七、体检

(一)关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体检说明:

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入学、就业体检需要评价肝脏功能的,应当检查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项目。对转氨酶正常的受检者,任何体检组织者不得强制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其中,取消该文件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的专业的限制。

(三)体检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拟录取新生需通过网络向各培养单位提交体检表。2021年新生将在入学时由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入学。

八、信息公开公示

研究生招生处提前在院校研招网站向社会公布:

1.本院校复试录取办法;

2.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总成绩)、报考学科专业排名名单;

3.关于实行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4.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

5.纪检监督电话;

6.各学科专业复试拟录取名单(复试完成后24小时内);

7.全院校拟录取名单。

北京协和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处

2021年3月22日

附件【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pdf】

原标题:北京协和医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节选)

文章来源:http://graduate.pumc.edu.cn/zsw/info/1003/124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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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考研网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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