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加分申请
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在2021年3月23日前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详见2021年3月17日发布的“重庆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43.html)。
七、 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邮箱:cqugdyjs@163.com。
八、 其他
1. 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我校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
2. 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 复试录取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未尽事宜,由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光电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3日
原标题:光电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工作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http://yz.cqu.edu.cn/news/2021-03/16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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