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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人文学院2021年考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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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24 17:43:48| 来源:重庆交通大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调剂是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和完成招生计划的关键环节。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0〕8号)及《教育部教学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及《重庆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坚持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择优选拔。

第三条 实行差额复试。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 人文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剂、复试工作,负责制定人文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第三章 调剂专业与名额

第五条 拟对外调剂的专业:新闻与传播(专业代码:055200)、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代码:045300)、旅游管理(专业代码:120203),各专业调剂名额为新闻与传播拟调剂9人、汉语国际教育拟调剂11人、旅游管理拟调剂7人。

第四章 调剂原则

第六条 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七条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须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第八条 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第九条 在接受调剂申请结束后,各专业按以下顺序和规则依次选拔调剂考生并发放复试通知,额满为止。各类顺序中以初试总成绩为依据进行遴选,初试总成绩若相同,按照专业课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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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考研网编)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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