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工作的具体指导,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各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公布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二、调剂要求
调剂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MBA、MEM(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和MPAcc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MBA、MEM(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和MPAcc。
6. “士兵计划”的调剂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7.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021年我校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需要调剂的考生需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查询缺额信息,填报调剂意向,已经报考我校为调剂志愿的考生,我们将通过研招网平台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务必尽快进行回复,如考生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未给我校回复,我们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我校的复试资格;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研招网平台给合格考生发“待录取状态”,请考生复试后通过研招网尽快确认自己的“待录取状态”。复试合格考生确认“待录取状态”后,我校视其为拟录取考生。
三、复试
(一)参加复试人员
1、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国家二区(B类考生)分数线的考生(自划线的专业必须满足我校公布的自定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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