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北京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我院将在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基础上,开展2021年度复试录取工作。为严明招生纪律,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 组织管理
(一)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邢奕
副组长:董春阳、段小丽
成 员:姜泽毅 李子富 刘训良 陈辉伦
秘 书:蔡滢
具体职责如下:
1、组织制定、实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做好应急预案。
2、根据本院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指导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每个小组由不少于 5 名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组成,设组长 1 名,负责本小组的复试工作。另设秘书1人,协助专家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工作。
3、制定本单位各学科(专业)复试考核的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和专家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等,同一学科(专业)统一考查评价标准。
4、负责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召开复试培训会。
5、做好复试录取过程中涉密内容的安全保密工作,所有参与招生复试的工作人员需签订保密责任书。
6、严肃考风考纪,做好本单位复试过程的督导巡视工作。同时,复试中的各环节接受学校纪检委和研究生院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7、及时妥善处理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出现的突发情况、考生对复试成绩的复议申诉及相关争议,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8、对本单位的招生政策、复试过程、复试结果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并负责解释。
(二)专家复试小组
专家复试小组,应按照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开展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其职责是:
1、负责对考生专业水平、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的考查工作。
2、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为该生复试成绩。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应根据考生得分情况对考生是否复试合格做出结论性意见。
(三)疫情防控措施
复试期间,严格遵守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对到校参加复试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筛查审批、测试体温、做好个人防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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