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复试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论全面负责。
(二)坚持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要派专员到复试现场巡视。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四)实行复议制度。在规定时间内受理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招生工作小组或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八、录取原则
(一)各复试工作小组按照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总分=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所有被我院确定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须在我院发出待录取通知后的两个小时内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确认录取流程;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新生入学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我院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五)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三个月内,我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2021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在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挥下,按本办法严格执行。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招生小组要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严肃招生纪律,抵制不正之风,营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环境,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权利和利益,维护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声誉;
(二)请各位考生安心做好复试准备,在后续通知发布前,耐心等待。如有其他问题,可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我院研招办,我们会及时予以回复。
十、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
邮编:201203
联系人:杨老师、赵老师
电子邮箱:yangqian46@sinopharm.com
联系电话:021-20572167、62893799
十一、 招生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纪检监察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哥白尼路285号
邮编:201203
联系人:倪老师
电子邮箱:nikaiyang@sinopharm.com
联系电话:021-20572158
本办法由研究生管理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文章来源:http://www.csipi.com.cn/article/348_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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