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学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艺术类8000元/年,工科、管理、经济类6000元/年,文物与博物馆专业13000元/年。
(三)我校向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助学金(7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等奖学金。
我校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新生学业奖学金,并优先一志愿考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具体评选办法、额度、名额由我校根据当年国家政策和招生情况确定并在校内公布。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国际商务学制为2年外,其它专业的学制均为2.5年。
(六)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京服装学院樱花园校区和芍药居校区。
(七)户籍所在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的学生原则上学校不提供住宿,给予每人每学年1600 元的交通补贴,确有住宿困难者,可按程序提出住宿申请,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批提供住宿。
(八)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15号楼206西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64288145
纪检监察处:010-64288281
北京服装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原标题:北京服装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yjs.bift.edu.cn/zsgz/zsjz/886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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