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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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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 09:32:05| 来源:航天工程大学

(五)入学

入学时间为一般为2021年8月下旬,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五、推荐免试

我校可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仅限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具体申请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招收学科

1、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推免对象为地方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获得所在高校向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

3、无军籍地方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推免至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机械硕士、电子信息硕士。

(二)申请程序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填写《航天工程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表格下载地址:“邮箱yz90033@163.com,密码66364780”,切勿更改邮箱密码),传真至010-66364706,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

2、准备材料

按要求准备以下材料:①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②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成绩(须由教务部门盖章);③专业排名(须由教务部门盖章);④本科录取名册(加盖学校招生办或档案部门公章);⑤政审表(表格下载地址:“邮箱yz90033@163.com,密码66364780”),以上材料参加复试时提交。

3、参加复试

我校审核考生申请,电话通知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复试,考生于9月下旬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我校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收到通知后进行“接受复试”操作。复试时间一般为9月下旬,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学科面试、体检、心理测试和政审。

4、录取事宜

我校将在10月中上旬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通过复试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收到通知后进行“接受录取”操作。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提供虚假申请材料;

(2)未按规定完成“推免服务系统”内报名、接受复试、接受录取等相关操作及未寄送经推荐院校批准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

(3)硕士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或受过处分。

2、推免考生来校复试期间须携带2张1寸红底免冠照片,复试前几天注意饮食清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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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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