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在报名时随时关注所报考点的公告发布信息,及时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应按所在报考点要求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和采集图像。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须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北京地区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以报考点的要求为准。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报考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2.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中心核验。
3.我中心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我中心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我中心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3.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初试科目:学术型硕士(MA)考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或日语或俄语③文艺理论及电影理论④中外电影史。专业型硕士(MFA)考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二或日语或俄语③电影史论④艺术创作。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和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均为150分。(考试范围参见链接https://www.cfa.org.cn/yjsjy/tabid/417/InfoID/6275/frtid/383/Default.aspx)
5.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日、俄)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中心组织命题。
6.初试方式:全部科目的考试均为笔试。
7.初试地点:考生均在选择报名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
8.初试成绩:初试结束后,按照国家规定时间,中心官网将发布相关成绩信息,请随时关注官网动态。
六、复试
1.考生参加初试成绩合格者,凭复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我中心研究生部参加复试,复试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及外语面试。笔试科目为《影片分析》,外语面试为听力和口语。其它事项见复试通知书。
2.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分学术型和专业型),复试时均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3.复试时将按国家规定对复试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的材料:学校同意报考介绍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2)在职考生需交验的材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3)非应届毕业考生需交验的材料: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做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和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5.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对考生报考的意见并签字盖章,若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其报考,发现后除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外,还将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6.经我中心研究生部审查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手续不齐备者,研究生部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各种材料一律不退。
七、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教育部、原卫生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组织办法:复试时由中心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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