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八、录取
1.贯彻“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政治思想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教育、自考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习年限及非全日制培养方式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为全脱产学习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在校脱产学习第一学年,并要求在规定年限修满规定学分。
十、毕业生分配
1.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一、北京舞蹈学院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双硕士学位项目
为提高中国教育国际化水平,增进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中国北京舞蹈学院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依托各自教育优势,联合培养“舞蹈教育——社区舞蹈专业”双硕士学位研究生,此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须首先获得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的学籍资格。(详细信息见附件)。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三、其他
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发布的招生公告不符,以教育部发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有其他未详事宜,请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北京舞蹈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电话:010-6893574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北京舞蹈学院网址:http://www.bda.edu.cn
相关附件:
附件一:北京舞蹈学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与考试科目
附件二: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培养双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doc
原标题:北京舞蹈学院2021年攻读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yjs.bda.edu.cn/zsgz/ssyjs/593446.htm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