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研 > 备考资料 > 考研专业课 > 新闻传播学 >

2021新闻传播学考研复习:清末民初新闻事业知识点(13)进入阅读模式

2021新闻传播学考研复习:清末民初新闻事业知识点(13)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20-09-01 17:37:14| 来源:中公考研

《民国暂行报律》

1912年由负责管理报界的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发布。内容:该报律规定了三条管理办法:

①已创刊或今后创刊的报纸,需将发行人、编辑人姓名向官方注册。

②如散布流言或破坏共和国体,则报纸停止出版,发行人、编辑人也将受罚。

③如调查失实、损害个人名誉,受害人有权要求更正,如 不更正而受害人提起诉讼,报纸将受罚。结局:作为报律,应该由立法机关拟颁,现由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拟颁,显然属于越权。该报律遭到报界的一致反对,各个 政治派别的报纸联名致电孙中山并通电全国,表示抗议和抵制。孙中山得知此事后,当即明令取消该报律,表示要按宪法规定,切实保护言论自由。

表明:①孙中山倡导言论自由的真诚。②武昌起义后社会上民主自由空气高涨,报界言论自由观念加深。

国人第二次办报高潮

概况:①清政府被推翻、资产阶级共和国成立后,政府遵奉言论自由,从武昌起义胜利到1913年的两年中,报纸数目剧增,据1912年统计,全国报纸达500家。

②民初的报刊,大多表示赞同共和,拥护民主,并且自认为是天然的舆论代表,记者是无冕之王,当仁不让地担负监督政府、向导国民的天职。报纸和报人的地位也大为提高。

变化:①新建政权的各级机关报取代了前清的官报,大量出版。②鼓吹发展实业的经济报刊、发展教育的教育报刊、要求女子参政的妇女报刊大量出版。③出现了国人自办的小型通讯社。但这些通讯社往往只有一两人,稿件来源主要靠剪报和译报,质量不高,发行量也很少。

(责任编辑:张梦君)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中公考研网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中公考研官方微博
咨询电话

400 6300 966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