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在录取时加5分给予照顾。
(1)归侨(华侨)子女考生;
(2)台湾省籍考生;
(3)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初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
4.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卫戍区政治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3年北京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联〔2013〕1号)要求执行。
5.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实话细则>的通知》(京应急发〔2019〕32号)要求执行。
6.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初中阶段回国),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7.如有符合以上多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加分待遇。已享受加分待遇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现任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则不再享受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8.凡享受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考生将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有关减分规定
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往届考生在参加录取时减5分后进行录取。
七、其他有关工作
(一)体检
体检工作是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组成部分。北京市体检中心负责对体检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裁定和监督。各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负责对本区考生进行体检。符合报名、报考条件的应届初三年级学生和往届生均要进行体检。各区中招办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初三学生报名信息移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要按时保质完成中招体检工作,并及时将体检结果信息报送市体检中心。
(二)考生档案管理
参加中考的考生均须建立电子档案。考生各种原始材料由所在的初中学校或本区中招办负责存档,保管期限为1年。
附件:2020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考生日程安排
一、5月22日前:学校公布直升条件选拔规则
二、5月29日前:申请少数民族加分考生报送学校审核信息
三、6月1日—3日:考生选择文化课考试科目
四、6月1日—6月30日:中招体检
五、6月2日:公示同一学校连续三年学籍考生名单
六、6月10日—7月1日:体育现场考试
七、6月11日前:回户籍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回户籍申请
八、6月13日:第二次英语听说机考
九、6月15日:加分考生资格认定截止
十、6月15日—6月30日:各区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测试
十一、6月16日8:30—12:00:回户籍考生到户籍区办理确认手续
十二、6月19日前:招生学校公示直升考生名单
十三、6月22日:公示加分和优先录取考生信息
十四、6月30日前:各区公示体育艺术科技测试合格考生名单
十五、6月下旬:发放《招生简章》
十六、7月2日 8:30:公布第二次英语听说机考成绩
十七、文化课考试时间安排:
7月17日(星期五)上午 8:00—10:30 语文
下午 2:30—4:30 数学
7月18日(星期六)上午 8:00—9:30 英语
10:30—12:00 道德与法治
下午 2:30—4:00 物理
7月19日(星期日)上午 8:00—9:30 生物(化学)
10:30—12:00 历史
下午 2:30—4:00 地理
十八、7月27日12:00:公布中考成绩及各区分数分段统计
十九、7月27日13:30—16:30:考生查分
二十、7月28日—29日:招生学校专业加试
二十一、7月下旬:网上咨询
二十二、7月30日—8月3日:志愿填报
二十三、8月:录取
原标题: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bjeea.cn/html/zkzz/zkzc/2020/0520/76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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