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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考研法律硕士:法理学复习重点(7)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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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7 16:22:45| 来源:中公考研

   距离2020考研初试时间越来越近了,这是一个紧张的强化阶段但也希望各位考生不要过于焦虑,那样非常不利于大家强化期的复习。今天跟随中公考研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希望大家能够过本文得到点播,找到解决难点的方法,最后希望大家考研。

  第七章、法律关系(重点)★

  本章以前出过判断题,以后仍有可能出判断题或选择题。本章重要知识点包括:

  1、法律关系;2、法律事实;3、权利;4、事实构成;5、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6、法律关系主体的资格;7、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8、法律事实的分类;9、权利、义务的内容、概念、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概念及三大特征★

  2、法律关系的种类★

  一、基本法律关系、普通法律关系与诉讼法律关系

  二、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

  二、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3、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重要)★

  一、法律关系主体

  1、法律关系主题概念;

  2、权利能力;

  3、行为能力;

  4、责任能力;

  二、法律关系客体

  1、概念;

  2、条件;

  3、种类;

  三、法律关系的内容

  权力和义务的相互关系 ★

  1、权利和义务的概念

  权利是指法律保护的某种利益,表现为要求权利相对人可以怎样行为、必须怎样行为或不得怎样行为。权利反映着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独立自主和相互协作的关系的状态,它能给人们带来利益,带来某种好处。

  义务是指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它表现为必须怎样行为和不得怎样行为两种方式。义务是法律要求的一种责任,它意味要付出某种利益。

  权利的最大限度就是义务,义务的最大限度就是权利。

  2、权利和义务的分类。

  (1)以体现的社会内容的重要程度,可分为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普通的权利和义务。

  (2)以其适用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一般的权利义务与特殊的权利义务。

  (3)以其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民的权利义务、集体的权利义务、国家的权利义务、人类 的权利义务等。

  3、权利和义务的相互关系(重点),六大关系 P51

  从宏观上讲,权利义务的关系可以概括为,历史进程中的离合关系、逻辑结构上的对立统一 关系、总体数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运行中的制约关系、价值意义上的主次关系等。

  4、法律事实(小题:简答、分析)★

  一、法律事实的概念

  法律事实与一般事实的区别(简答、分析)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各种事实的总称。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不是随意的,应符合两方面的条件。其一是法律规范的存在;其二是法律事实的存在。

  法律事实与一般意义上的事实主要区别在于:

  1、法律事实是一种规范性事实。

  2、法律事实是一种能用证据证明的事实。

  3、法律事实是一种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二、法律事实的种类

  1、事件与行为

  2、确认式法律事实和排除式法律事实

  3、单一的法律事实和事实构成

     以上是中公考研为广大考生准备的“2020考研法律硕士:法理学复习重点(7)”相关内容,各位法学考研的小伙伴可以关注中公法学考研频道,法学考点繁杂且较难,但是因为就业形势非常好的原因,报考法学的人也非常多,希望小编整理的这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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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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