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时间:以报考点网报公告公布的时间为准。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网报公告中要求的其他资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国统考生、联考生、单考试生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MBA、MPA、工程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2门。具体考试科目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预计于2019年2月中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中公布,学校不单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中通知。
2.教育部发布有关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文件后,我校将及时制定相关工作办法,并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上。之前,考生可参考以上网站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并提前做出准备。
3.除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外,其他学科(类别)及专业(领域)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
4.以非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参加同等学力加试。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
八、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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