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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2019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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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3 14:28:38| 来源:江南大学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五、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在教育部公布复试分数线后确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思想品德考核,详见复试办法。

  六、调剂

  各专业(领域)是否需要调剂,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复试前公布,届时考生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工作安排在我校校医院,在复试阶段进行。

  八、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文件确定的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预计6月份)合格后再发放录取通知书。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违规处理

  对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工作资料下载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十一、其他

  (1)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拟招生人数参考2018年的录取数,2019年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报名考试情况作调整。拟招生人数包含接收推免生人数,推免生人数以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2)为提生源质量,优化学缘结构,2019年我校将继续实施水平大学优质生源调剂工作,相关信息将在复试前公布。

  (3)“少数民族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

  (4)原则上不接受跨学科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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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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