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复试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含推免生)。体检须在招生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七、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录取为非日制硕士研究生,按我校财务公示收费标准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学校不提供住宿。非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录取为定向就业,不转户口档案。
3.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按定向合同就业。参加单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型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5.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将不予录取。
八、学费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按照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可查询我校财计处网()上的公示学费项目。
九、其他
1.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代码:10248。
2.上海交通大学报考点代码:3105
3.招生简章中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招生专业为“专业学位”,第三位不是“5”的为学术型。
4.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十、联系方式
1.上海交通大学研招办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上海交通大学闵行校区陈瑞球楼339室
电话: 传真:-108
网站: email:
2.上海交通大学本部招生学院(系):
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地址: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东1楼315室
邮编:200025
电话:+776248
传真:
Email:
以上是中公考研为考生整理的“上海交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希望对2019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2019考研的小伙伴们也要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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