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试地点。由各考点统一安排。
4.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成绩公布: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三)复试: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考的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执行教育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我校在国家招生政策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包括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考试方式等。我校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之前完成。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⑵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⑶专业科目笔试(含专业须的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专业面试;
⑷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复试实行一般不低于120%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5.跨专业报考的考生由我校各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加试,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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