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各省市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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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校实际招收硕士研究生2989名, 2019年各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数、推免生录取情况及生源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2019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30名,原则上专项专用;单考试招生计划10名(包含在总计划内)。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考生的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校、成人校、普通校举办的成人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近三年取得的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并修完本科相应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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