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监督和违规处理
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监察处申诉,电话:。
2.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因材料虚假带来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一、其它
1.取得直博生和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学生,须以优良成绩完成本科后一学年的学业,所有课程均不得有不及格情况,并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否则取消直博生和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
2.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3.其它未尽事宜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二、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
E-mail:,网址 :
各院系的联系电话请详见我校招生办公室网页,网址:
十三、若上级在2019招生年度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对本简章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布。
十四、本简章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O一八年七月
以上是中公考研为考生整理的“厦门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希望对2019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2019考研的小伙伴们也要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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