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等学历教育的日制研究生。其中,研究生的奖助类型有:
1.直博生新生奖学金。被我校录取的直博生新生将享受直博生新生奖学金。直博生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万元,在新生入学后和中期考核后分两次等额发放。直博生新生奖学金与学校其它各类奖助学金可以同时兼得。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助学金:
(1)硕士生
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1万元(人民币)/年。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0.6万元(人民币)/年。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0.12万元(人民币)/年。
(2)直博生
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1.3万元(人民币)/年,共发放三年。
国家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为每生1.5万元(人民币)/年,共发放三年。
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资助标准前三年为每生1.8万元(人民币)/年,后两年为每生3.3万元(人民币)/年。
注:学业奖学金按年度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新的政策为准。
3.国家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博士生3万元/人、硕士生2万元/人;校级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两次,各奖项奖励金额2000元/人-10000元/人不等。具体名额和评审办法以当年评奖通知为准。
4.学校每年投入9000余万元用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研究生可申请相关岗位获得资助。
八、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年秋季学期起,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学术型和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程3.3万元(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标准请关注厦门大学招生办网页( )。
九、住宿以及费用
1.被录取在航空航天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与地球学院、环境与生态学院、医学院、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能源学院、海外教育学院以及醇醚酯化工清洁生产国家工程实验室与电化学技术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挂靠在化工系招收的化学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将入住我校翔安校区。思明校区和翔安校区的教学实验设施、师资、校性选修课等教学资源共享。翔安校区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在厦门岛的东北方向,与大陆相连,北靠香山风景名区,南与大海毗邻,风景优美。翔安校区总建设用地面积3645亩,距校本部34公里 ,翔安海底隧道半小时左右车程可直接抵达。
2.我校为日制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
博士研究生住宿条件:1-2人/间,住宿费元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硕士研究生住宿条件:2-6人/间,住宿费元 /人·学年,一般配有卫生间、网络、空调、热水器、保险柜。
此收费标准若有调整,终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宿舍园区提供自助洗衣机服务和免费开水供应。学生公寓设施齐,环境优美。学校为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不超过三年。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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