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十一、学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3]887 号)的文件精神,从 2014 年秋季学期起,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直博生学费为前三年每年1.3万元人民币/生,第四年和第五年免收学费。
除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我校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和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学费标准为:程3.3万元人民币/生(含两年、两年半和三年学制)。各专业的学制详见《厦门大学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非日制专业学位的学费标准将根据国家和福建省的相关规定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另行公布。
十二、奖、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等学历教育的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资助类型有:
1.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用于资助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日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日制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
学生类型 |
学业奖学金 (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
|
硕士研究生 |
1.1 |
|
直博生,前三年 |
1.3 |
|
直博生,后两年 |
0 |
2.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适用于除工商管理硕士(MBA)之外的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在职定向研究生只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年
|
学生类型 |
国家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
校长助学金 (分12个月发放) |
|
硕士研究生 |
0.6 |
0.12 |
|
直博生,前三年 |
1.5 |
1.8 |
|
直博生,后两年 |
0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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