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入学资格复审
由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的新生,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录取当年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由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新生,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录取学院审验。若无法提交,取消录取资格。
七、住宿
录取学习方式为“日制”,且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由学校根据学院路校区和沙河校区的住宿资源情况,统筹进行安排,不办理提前住宿。
录取学习方式为“非日制”或者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新生,学校不负责提供住宿。
八、缴费及银行卡信息采集
新生缴费及银行卡信息采集等相关事项请按照我校财务处《研究生新生缴费及银行卡信息采集说明》(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发放)办理。根据研究生院管理规定,新生需缴齐当年学费和住宿费后方可进行学籍注册与选课。
九、体检及免疫接种
按上级有关规定,录取学习方式为日制的研究生新生,报到后需进行入学体检。年龄在45岁以下、五年内未注射过麻疹疫苗的,需进行麻疹(麻疹、风疹、腮腺炎三联)疫苗注射。疫苗的注射费根据北京市疾控中心要求收取,体检费按卫生局规定标准收取。所有费用学生自理。
十、其它
(一)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研究生,请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温馨提示》的要求办理。如需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请按照《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须知》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有关提示及须知请登录查看。
(二)攻读北航研究生的军队干部(含强军计划、军队干部就读研班等)新生需填写《军队干部攻读北航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军队干部攻读北航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doc,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入学报到时,需持填写好的《军队干部攻读北航研究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先到驻北航选培办(如心北楼三楼,联系电话转8005)或选培办在迎新接待站的席位报到,再到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报到手续。学校不负责解决住宿。
(三)新生须在“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内到我校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需事先向录取学院研究生工作负责人请假(联系方式见文末附表),并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请假申请审批表》(审批表请与学院联系索取),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自规定报到之日起计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抵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建议新生有问题及早咨询,如遇暑假,请登录各部门网站查询并拨打其公布的假期值班电话)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机构代码:12100000400011227Y
北航研究生院网址:
研究生综合管理处电话:
迎新网上系统咨询电话:
研究生团委电话: 电子邮箱:
北航研招办网址:
研招办电话: 电子邮箱:
财务处电话:
组织部电话:
户口办公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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