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调剂复试方案
1.复试安排

备注:(1)复试地点为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
(2)请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复试,并在复试时提交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体检单、《资格审查合格单》、《调剂申请表》、《复试记录表》(见附件)。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包括公共英语和专业英语)和专业知识面试,考核方式以面试形式进行。
(2)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实验/实践能力测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综合面试由参加复试的老师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考核内容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核;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核,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各专业可根据学科自身特色制定更加详细的面试方案。综合面试由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考核,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立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
3.复试评分及成绩
考生复试成绩应包括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考核两部分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综合素质考核120分。专业能力考核成绩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5分、专业课笔试65分;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包括实验(实践)能力测试30分、综合面试9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2.5)×60%+复试成绩×40%。
4.录取规则
(1)学院贯彻对考生进行德智体能面衡量的精神,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录取时按照考生总成绩从到低进行名次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复试成绩从到低排序。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五、其他
1.其它未明确事宜按天津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2.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便于联系。
附件1:天津大学精仪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
附件2:天津大学精仪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记录表
附件3:天津大学东丽研究院2018年培养双证非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附件4:天津大学青岛海洋工程研究院培养2018年双证非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附件5:天津大学与军事科学院2018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通告
附件6:军事科学院各研究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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