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教育部《2018年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招生选拔质量;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
组 长: 张文宇
副组长: 张 帅
成 员: 王 衍、姚建荣、陈远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的监督管理:
组 长:冯睿
成 员:陈明晶 章华
2.学院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作风过硬、具有副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笔试与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与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三、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实施调剂和复试工作,确保录取工作质量。主要职责如下:
1.复试生源调剂;
2.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3.组织本学院的笔试、面试工作;
4.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
5.调剂生源网上确认工作;
6.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7.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调剂工作
(一)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需具有本科学历或为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应同时达到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和调入专业的复试要求(各专业复试要求详见各学院网站通知)。
3.调剂原则上在学科门类内部进行,调入专业与报考专业的一级学科相同优先。
4.调剂考生的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未参加数学统考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招生目录中需参加数三统考的专业,参加小语种考试的考生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语种一致。
6.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学术型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调剂到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会计专业,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上述3个专业。
8.报考日制专业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日制专业,非日制专业也可以调剂到日制专业。
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执行。
(二)调剂流程
1.学院说明接受调剂的专业和申请调剂的基本条件。
2.学院开通调剂咨询热线0571-87557123,接受考生咨询。
3.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进行调剂申请。校内调剂考生也需要经过教育部系统进行调剂。
4.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决定是否同意考生调剂申请。
5.考生在接到同意调剂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6.确定第一志愿复试名单以及调剂复试名单应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在招生专业所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复试工作
(一)基本要求
1.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含单科和总成绩)。
2.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生源充足的学院可适当扩大差额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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