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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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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09:52:02| 来源:

  四、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复试

  复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3-4月进行,说明如下: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通知要求到校参加复试。

  2.在复试前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将进行严格审查。

  3. 我校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进行加试(工商管理硕士MBA除外)。

  六、录取

  1.复试合格,按计划录取。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制、收费和奖助政策

  1. 学制: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其中临床医学硕士学制3年)。

  非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2. 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冀价行费【2008】42号)有关规定,我校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8000元,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年7000元,非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共21000元。

  3. 住宿费:日制研究生住宿费每年800元。非日制学生不安排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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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白雪)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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