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办学地点
我校研究生培养专业办学地点分布在北校区、南校区和艺术学院校区。
北校区:蒙古学学院、蒙古学研究中心、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经济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学院、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生态与环境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和电子信息工程学院,以上学院所有专业;法学院法律(非法学)(专业代码035101)和法律(法学)(专业代码035102),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
南校区: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哲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和交通学院,以上学院所有专业;法学院法学(专业代码030100),公共管理学院日制专业,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专业代码130400)、美术(专业代码135107)和艺术设计(专业代码135108)。
艺术学院校区:艺术学院日制专业(不含在南校区办学专业)。
三个校区均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区内。北校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235号;南校区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艺术学院校区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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