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规模
我校2018年拟招生规模为2300名左右,实际招生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接收推免生规模不超过总招生规模的50%,各专业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终录取人数为准。(终录取推免人数我校将在2017年11月公布)
2018年我校单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名,具体政策按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1.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日制和非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文件精神,研究生培养方式按日制和非日制形式区分,我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日制。日制和非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在满足报考条件的情况下,考生可自主报考日制和非日制研究生。
2.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详情请关注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媒体信息。
3. 我校不接收在校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等学校招生考试、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 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出示认证报告进行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校学生”指日制普通本专科(含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新疆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新疆大学报考点仅限网上报名时报考点选择在“新疆大学”的,其它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请咨询相关报考点)
考生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校、成人校、普通校举办的成人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 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 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1.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2. 初试科目:各专业初试科目、参考书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不提供参考书)。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六、复试及录取
1. 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参照二区基本要求执行。
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此类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复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复试考生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仅网报时学历审核未的考生提供)、学生证(仅应届生提供)等报名材料原件及等学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人事部门或教务部门加盖公章有效),资格不符者不予复试。
3. 复试时间和地点由我校另行通知,复试内容为:(1)外语口语、听力测试(2)专业课笔试(3)综合素质面试。复试形式:笔试和口试相结合。
4. 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现场确认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5.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6.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7.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8. 在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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