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2.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由所在学科组指定。
3. 根据《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九、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之间分别签订协议。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十、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1.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工学类7000元/生/年,管、理、经、文、法学类6500元/生/年。
2.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工程硕士7000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58000元/生,分两年收取。
3.非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工程硕士30000元/生,为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工商管理硕士(MBA)拟58000元/生,分两年收取,具体金额以上级批复为准。
(二)奖助学金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三部分构成。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日制在读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每人每年11000元,二等奖每人每年6000元,三等奖每人每年4000元,奖项覆盖学校日制在读研究生的90%。专项奖学金包括研究生科技成果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等。
学校研究生助学金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7000元/生/年,按每年10个月发放)、三助一辅津贴(助教、助研、助管及助理辅导员)、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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