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招生生源
生源范围: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7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内地西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
四、招生人数
2018年的招生计划为16人,学习方式均为日制,其中汉族在职招生计划1人。以下为分省计划,其中内地西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民族院校、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招生计划单列为“其他”类:

五、报考资格
各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报考资格的确认和审核,未经上述单位审核确认的考生不具有报考资格。
考生须按要求向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经本人确认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简称《登记表》)。
六、报名及考试办法
1. 考生取得本计划的报考资格后,凭效验码参加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网上报名,并于11月10日前,将《登记表》寄至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 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以“北京邮电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七、复试、录取
1. 北京邮电大学将在教育部划线基础上,根据考生报名及所报专业情况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
2.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 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
3. 不接受未报考本计划的调剂考生。
4.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就业方式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5. 考生毕业后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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