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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进入阅读模式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7-10-14 13:58:52| 来源:
  对于广大考研的同学们来说,院校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利用好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才能为考研奠定基础。以下是中公考研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国家会计学院2018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希望对2018考研的同学们有所帮助。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招生单位代码80401)1998年7月20日由国务院于批准成立,为财政部事业单位。学院成立以来,秉承“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办学宗旨,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部门、大中型企业以及社会中介机构培养了大批会计、审计及税务级专业人才。学院是首批国 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同时也是国内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 )培养单位之一,经过十九年的发展,学院形成了以学位教育、 端财经培训、远程教育、智库建设、为董事会单位服务的五位一体的办学格局。学院拥有一大批精通理论前沿及丰富实务经验的师资队伍,国际一流的教学设施及丰富的图书和网络资源,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明确以提升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培养目标,突出实务特色、系统化思维和国际化视野的 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18年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共计200人(含推荐免试生),具体如下:

  会计(125300):100人,其中日制45人,非日制55人。

  审计(025700):55人,其中日制40人,非日制15人。

  税务(025300):45人,其中日制35人,非日制10人。

  招生计划以教育部终下达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校、成人校、普通校举办的成人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凡是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截止到入学前须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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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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