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中公考研为大家整理的2018会计专硕考研备考知识点: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考研是一段漫长的旅程,中公考研一路陪伴大家备战2018年考研!
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根据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确定。但不包括向第三方代收的款项。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应注意下列因素:
(1)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是一种理财费用,是企业为尽快回收资金对顾客提前付款的行为给予一定的优惠。现金折扣发生时,计入财务费用。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
(2)销售折让。销售折让是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销售折让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
(3)商业折扣。其不构成商品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因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
注意:第一,如果企业售出的商品不符合销售确认的条件,则不能确认为收入。对于已发出的商品可以“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进行核算。上述科目的期末余额并入“存货”项目反映。当符合确认收入条件时,从上述科目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第二,对于确认的销售收入又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的收入,同时冲减“销项税额”。如果发生销售折让时,企业尚未确认收入,则应直接按扣除后的金额确认主营业务收入。
第三,商品销售退回的处理。销售退回可能发生在企业确认收入之前,这时,只需将已记入“发出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转回“库存商品”科目;如企业确认收入后,又发生销售退回的,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如该项销售已经发生现金折扣或销售折让的,应在退回当月一并调整;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当期销项税额的,应同时用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第一篇 择校择专业
第二篇 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和专业方向
第三篇 会计硕士复习策略
第四篇 其他备考贴士
以上是中公考研为大家整理的2018会计专硕考研备考知识点: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另外,为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备战2018考研,中公考研推出了年集训营、OL乐学、名校推免培训班、精品网课,以及考研直播课堂,针对每一科目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指导,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推荐阅读》》》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05-26
05-26
05-26
05-26
05-03
05-03
01-26
01-26
01-25
01-25
01-25
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