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精神,为确保2017年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贯彻“德智体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工作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永福
副组长:于雅琳
组 员:崔小强 李光玉 王金国 刘 徽 赵 雯
(二)组成若干由博士生导师担任组长的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7人组成。
(三)成立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组 长:于雅琳
组 员:刘 徽 赵 雯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凡达到吉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合格线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院组织的复试阶段的考试。
(一) 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
学院组织两门专业课《材料现代研究方法》、《材料物理》的考试。
试题由招生工作小组指定教师命题、阅卷。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
2、综合面试
(1) 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等是否具有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2) 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认识、对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的掌握、对本学科专业的新动态和前沿课题的了解,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等。
(二)复试的形式
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三)复试的成绩
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考生须提交相关材料(现场确认时已提交的材料无需重复提交)
1.填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推荐书。
3.2017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4.考生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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