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考研 > 备考资料 > 考研专硕 >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宪法法条试题例题详解(9)进入阅读模式

2016年考研法律硕士:宪法法条试题例题详解(9) 进入阅读模式 点我咨询

2015-11-16 17:20:26| 来源:考研考试网

2016考研冲刺交流群:1724916892016考研冲刺交流

群4

法律硕士考研专业课考试科目包括宪法、刑法、民法、法理学和法制史五部分,涉及内容比较多和杂,考生要有针对性的复习,认真把握每一个重要法条。下面中公考研解析宪法的一些法条,例题帮助大家更好地去理解和应用。

【例题】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答案]A

【法条】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详解】

本条确立了公民政治权利中的六大政治自由权利,即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言论自由,就是公民言论发表意见的自由。发表意见的方式,有口头的、书面的。所以广义讲,新闻、出版、著作和绘画等,都可包括在言论自由之中。但狭义讲,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在表达方式、方法上,还有不同,因此,宪法分开列举。

集会自由,就是公民为共同的目的,临时聚集在一定场所商讨问题或表达意愿的自由。

游行自由是公民用列队行进方式表达意愿的自由。公民集会游行来表示强烈意愿,就是示威自由。这三项自由的共同点,都是为了表达意愿。不同点是表达意愿的方式、方法有所差别。宪法分别予以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公民享受这些自由民主权利,使我国人民充分享有这些自由。但是,公民行使这些自由权利须遵守集会游行示威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结社自由,就是公民为一定宗旨结成具有持续性的社会组织的自由。

2016考研倒计时的钟声已经敲响,考生只有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赢得利,在此阶段考生们要保持良好的心态,身心的投入到考研这场战役中去。中公考研特为广大学子推出2016考研冲刺集训专业课一对一精品网课vip1对1、系列备考专题,针对每一个科目要点进行深入的指导分析,欢迎各位考生了解咨询。同时,中公考研一直为大家推出考研直播课堂,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考研梦想助力!

推荐阅读>>>>考研法律硕士法条分析题例题分析 

(责任编辑:王天天)
THE END  

声明:本站点发布的来源标注为“中公教育”的文章,版权均属中公教育所有,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返回顶部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试题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中公教育

回复“2022”领取备考大礼包

点我咨询

热门招聘关注查看备考干货关注查看实时互动关注查看

猜你喜欢 换一换  

微信公众号
中公考研网微信公众号
微博二维码
中公考研官方微博
咨询电话

400 6300 966

在线客服 点击咨询

投诉建议:400 6300 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