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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硕考研练习:合同法进入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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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4 09:57:57| 来源:考研考试网

法律硕士考研,各个朝代法律制度大家要认真把握和理解,下面是关于合同法练习,大家好好做做。

2016法硕考研练习:合同法

1.甲到乙家做客,对乙家的一套家具很感兴趣。乙表示,如果甲喜欢,可以10000元卖给甲, 甲未置可否。当晚,甲回家辗转反侧,但终于决定购买下家具。第二天,甲给乙打电话,表示同意乙的条件,但乙反悔了。甲第二天给乙打电话表示愿意购买的行为属于( )。

A.要约 B.要约邀请 C.承诺 D.成立合同的行为

【解析】答案A。根据《合同法》第23条规定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甲当天没有做出回应,第二天提出要买,其实是新要约。

2.杨某是因为一首网络歌曲而一唱走红的歌手,与某演出公司签订一演出合同。双方约定,杨某于平安夜在某体育馆举办个人演唱会。当天晚上杨某在赶往体育馆时遭遇车祸,被王某驾驶的汽车撞成重伤,导致无法演出。观众气愤至极,纷纷要求退票,对此( )。

A.观众可以追究杨某的违约责任

B.演出公司可以追究王某的侵权责任

C.演出公司可以请求杨某赔偿损失

D.演出公司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杨某履行合同

【解析】答案C。本题掌握债的相对性(合同相对性)债的相对性是指一般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不得越过另一方要求其他人履行债务。在这里有三个民事关系:杨某和演出公司的演出合同,演出公司和观众的演出合同,杨某和王某的侵权关系。观众只能追究演出公司的违约责任,演出公司只能追究杨某的违约责任,杨某只能追究王某的侵权责任,不能越过当事人追究其他人的责任。而演出合同这种专属于人身的合同是不能强制履行的。

3.甲、乙签订合同:甲将房屋租给乙,乙于每月月末交付月租金2万元。合同生效后,甲将房屋交付给乙,但在月底时,乙始终以种种借口拖延交付租金,一直拖欠了6个月,总计拖欠房租12万元。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

A.甲只能要求乙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B.甲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须通知乙,合同自通知到达乙时解除

C.甲可以提出解除合同,但须征得乙同意

D.甲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无须征得乙同意也无须通知乙,并可以要求乙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解析】答案B。合同解除,指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消灭的行为。见《合同法》第94条和第96条。乙公司迟延履行交付房租,经甲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故甲公司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主张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故B项正确。

(责任编辑:liuyujuan)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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